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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因业务需要,就“站前广场停车场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充电站建设运营的合作商,现邀请有相应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就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项目编号:JMQYHS2021-001)。
2.用途:业务需要。
3.项目内容:本次竞争性磋商所要确定的是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的合作商。
4. 合作期限:自充电站开始对外运营起6年。
二、合作商资格条件要求:
1.合作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合作商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具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相关运营资质;
3.合作商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必须具有成熟的已经上线运营的充电网络运营管理平台(含移动端App);
4.合作商在国内已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成功案例,并对外开放经营1年以上;
5.合作商支付给采购人的充电服务费提成不少于0.08元/度;
6.合作商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合作商到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小姐,电话:0750-3270237,电子邮箱:3216317727@qq.com):
(1)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以上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向符合资质条件要求且报名资料齐全有效的合作商发送磋商文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要求纸质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U盘1个,响应文件独立包装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合作商单位公章。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5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鹤山大道1098号,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3828027763)。
5.磋商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以现场通知的时间为准),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1-3人)。
6.磋商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5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鹤山大道1098号,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3828027763)。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号之三2幢
招标项目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0237
传真:0750-3088613
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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